中新社雅加達3月3日電 (記者 顧時宏)據印尼媒體綜合報道,針對近期日本擬將印尼原礦出口禁令訴請世界貿易組織(WTO)解決,印尼各界表示不屑,稱印尼禁止原礦出口政策並不違反WTO規定。
  印尼總統蘇希洛特別經濟顧問費爾曼沙表示,印尼政府尚未收到日本向WTO起訴的確切通知,原礦出口禁令是與印尼2009年《礦物與煤炭法》(以下簡稱新礦業法)一致的,並不違反WTO規定。
  印尼國會負責監督能源和礦業的第七委員會議員艾豐迪表示,印尼政府無需擔心,日本向WTO起訴印尼原礦出口禁令的理由並不充分,新礦業法是印尼國內法律,印尼人有權決定自己國內資源的處置。
  印尼國會第十一委員會副主席阿裡爾稱,每個國家都有權通過法律、法規等形式規定包括出口在內的國內事務,日本等外國國家無權干涉。
  印尼企業家協會副主席弗蘭基提醒政府,日本有權向WTO提起訴訟,應提前做好應對準備,以避免出現萬一敗訴,被迫撤銷或修改禁令的尷尬局面。
  今年1月12日,印尼總統蘇希洛簽署2014年第1號政府條例,禁止原礦出口,僅允許粗加工後純度分別達到最低純度標準的銅礦(15%)、鐵砂(56%)、鐵礦石(62%)、鉛(57%)、鋅(52%)、錳(49%)等精礦石繼續出口3年,並征收20%以上高額累進出口稅,鎳礦、鋁礬土、鉛鋅礦、金礦、銀礦、錫礦、鉻礦等礦產因提純工藝中沒有過渡性產品,需就地進行冶煉提純。
  印尼實施原礦出口禁令,旨在推動本國礦業中下游加工業發展,提高礦業產品的附加值。印尼新礦業法規定,為推動印尼礦產品加工中下游產業發展,2014年1月後在印尼采礦的企業具有就地加工冶煉的義務。
  印尼相關政策遭到國內外礦業企業的強烈反對,認為此舉將使印尼大量礦工失業,並令目前掙扎前行的印尼經濟“雪上加霜”。印尼礦業家協會已正式向印尼憲法法院就總統蘇希洛簽署的政府條例提起訴訟。美國自由港和紐蒙礦業公司以該條例違反它們與印尼政府簽訂的工作合同為由,呼籲印尼政府取消對他們征收的出口稅。
  近期日本再次威脅將向WTO起訴印尼原礦出口禁令。日本擁有全球最大不鏽鋼生產企業,但在1月印尼實施原礦出口禁令後,日本面臨進口成本升高,且難以找到新的鎳供應來源等問題。2012年,日本進口鎳礦石中約44%來自印尼。1月底印尼礦業官員曾預估,2014年印尼鎳礦石產量將大減94%。(完)  (原標題:印尼對日本擬向WTO起訴印尼原礦出口禁令表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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